丹东市部署教育“双减”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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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汇报丹东市“双减”工作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引导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模式,减轻学生校内负担。各地区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切实规范教学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治理,有效减轻学生校外负担。要严控培训机构数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促发展”原则,制定设置条件标准,达到标准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达不到标准的,指导其稳步退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相关部门分别按照省设置标准,结合丹东市实际,明确具体许可条件,并严格审批。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制定学科类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标准及渠道,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

  要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第三方审计制度。建立县(市)区统一的含有收费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台账。采取建立“培训质量保障金”制度,以及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履约保证保险、大额资金异动预警等多种方式,监管资金风险。要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格限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合理管控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要落实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及使用的出版物(含校本教材)管理办法,建立备案与监督制度。

  严肃查处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以及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加强宣传广告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经许可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行为,特别是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的行为,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的行为,以及未经审批多校址办学、资质不符合要求、内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行为。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地毯式排查,对证照不全、不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容留在职教师违规上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查封取缔,对在校外机构的违规从教的在职教师,要坚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双减”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迅速形成“双减”我知道、“双减”我支持的舆论氛围。市政府督导组将分赴各地对“双减”工作,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督导检查,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坚决通报追责。

责任编辑:张丽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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